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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寝室长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9-11-29 10:20:05

概要:

关于开展优秀寝室长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发挥好寝室长的核心作用、导向作用,强化寝室长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根据《关于举办学校首届“学生寝室文化节”活动的通知》(南工大浦校〔2019〕17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19年12月在全校范围开展“优秀寝室长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科生寝室长

  二、评选时间

  2019年12月

  三、评选要求

  1.寝室长任期至少满半年,评选年度无补考课程,晨跑、体质测试合格以上,无任何处分。

  2.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办事公正,处处以身作则。

  3.模范遵守寝室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寝室长的职责,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工作热情、主动、积极。

  4.能够密切掌握本寝室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反思想动态,并向辅导员(班主任)及时汇报异常情况。

  5.所在寝室学风、执纪、安全和日常卫生等方面表现良好,无事故发生,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记录,寝室及全体成员本学年未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四、评选流程

  1.由各寝室寝室长积极申报,并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寝室长申报表》(附件1)。

  2.由院生活部审核报名寝室长是否符合要求。

  3.由专门查寝小组对所参评寝室长的寝室结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寝室长评比办法(试行)》(附件3)进行卫生、安全抽查。

  4.各二级学院结合各寝室平时表现、查寝小组查寝反馈、综合保卫处房管科平时查寝情况、学工办意见综合评定,按本院寝室长总数的5%评选出优秀寝室长,并于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以“寝室号+班级+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1226767650@qq.com。

  5.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授予“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并予以相关奖励。请各位寝室长积极督促寝室成员认真整理寝室,共筑寝室小家。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寝室长申报表

  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寝室长汇总表

  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优秀寝室长评比办法(试行)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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