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2020-11-05 19:38:47
概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8〕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29号)、《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建设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发此通知。
一、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
溧水校区
(设7个垃圾集中投放点)
1.行政楼投放点(行政楼各楼层公共区域);
2.图书馆投放点(图书馆各楼层公共区域);
3.大学生活动中心投放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各楼层公共区域);
4.教学楼投放点(教学楼各楼层公共区域);
5.实验楼投放点(实验楼各楼层公共区域);
6.学生公寓投放点(学生公寓出入口公共区域);
7.室外投放点(主干道两侧、操场、湿地公园等公共区域)。
二、规范分类投放收集
1.垃圾分类标准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标准,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设置为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厨余垃圾(绿色)、其他垃圾(灰色),共4个类别。
2.分类识别标志
3.分类类别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学校里的有害垃圾通常有废灯管、打印机墨盒、硒鼓和胶卷相片等。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更多的是口罩、消毒液瓶子等。
注意:①有害垃圾投放时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并轻投轻放。②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③废药品及其内包装应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过期药品回收点。
(3)厨余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生活垃圾。主要品种包括:蔬菜瓜果垃圾、腐肉、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枝落叶等,学校里的易腐垃圾主要有食堂、小餐饮店等产生的剩菜剩饭、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4)其他垃圾,是指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卫生纸、尿片等)、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三、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南京市垃圾分类在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二级学院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各部门、二级学院,校内各外联服务单位,全体师生员工,都应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绿色生态的文明校园环境。针对违反条例规定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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